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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陽反思慕綏新案:再發(fā)生腐敗案追究領導責任 2001年07月16日 08:59 中新網(wǎng)沈陽7月16日消息:據(jù)遼沈晚報(記者 解丹梅)報道,沈陽市委日前召開黨風廉政建設座談會,結合慕綏新、馬向東等案件進行深刻剖析反思。中共沈陽市委書記張行湘指出,再發(fā)生腐敗案將追究領導責任。 張行湘強調(diào),要總結吸取腐敗大案的教訓,以黨風廉政建設的實際成果取信于民。必須從全局工作指導、領導班子建設、干部隊伍建設、廉政建設和作風建設上全面深刻的總結教訓。 張行湘強調(diào),要嚴格實行責任追究制度,今后再發(fā)生腐敗問題,都要按照職責分工,堅決追究有關領導的責任,徹底改變那種“誰都負責都不承擔責任”的狀況。 相關報道:沈陽反思慕綏新案:領導腐敗帶壞了隊伍和風氣 相關報道:沈陽市原市長慕綏新全國人大代表職務被罷免 相關報道:工人日報:慕綏新馬向東違紀違法案反思(上) 相關報道:沈陽市原市長慕綏新貪婪面目大曝光 相關報道:中紀委:原沈陽市長慕綏新受賄數(shù)額之大實屬罕見 相關報道:圖文快訊:沈陽市人大常委會接受慕綏新辭去市長職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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