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霆鋒即將變成一個好人了。這里“好人”的意思不是和“壞人”相對的,而是和“榜樣”同義,意思是謝霆鋒可能會成為許多人的楷模。
頂包案過后,法庭從輕處罰,只讓他做240個小時的社區(qū)服務(wù)了事,引起了紛紛議論。有人說判得輕,有人說判得重。其實輕重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判了,判了就說明他錯了,錯了就有重新做人的機會,就有可能成為浪子回頭的典范。“好人”就是這個意思。假如我有一個兒子,恰好又不太上進,我自然可以拿謝霆鋒來說事,“你看謝霆鋒以前那么差勁,都去做社區(qū)服務(wù)了,你也能改正自己的錯誤,重新開始”。
榜樣的力量是無窮的,連謝霆鋒都能做到的事,別人自然也能做到,照這么培訓(xùn),訓(xùn)出幾個活雷鋒也說不定呢。
一個人犯一次錯誤并不難,難的是像謝霆鋒這樣總犯錯誤,并且犯相同的錯誤。我看新聞上說,昨幾天他因為以前的超速駕駛(在限速80公里的公路上把車飆到了133公里),再次走上法庭——他又有機會做浪子回頭的表率了。
謝霆鋒做偶像也有些年頭了,再做一做楷模想必不會造成多大的心理負擔(dān)——不過我懷疑他真的需要一個心理醫(yī)生,也20多歲的人了,唉。
其實,要是每次犯錯誤都能讓別人有所領(lǐng)悟的話,他不妨一錯再錯。如果我兒子在同一個問題上出兩次錯,我自然要上些手段,但好在謝霆鋒不是我兒子,他自有一爸,不關(guān)我事。
對照內(nèi)地來說,獨生子女的問題讓很多人頭疼,都知道溺愛孩子是害孩子,也沒見多少人能在孩子教育的具體操作中減少些這種毒藥般的“愛”。謝霆鋒是成年人了,并且做偶像也有些年頭,應(yīng)該能對自己的行為負責(zé)————可憐天下父母心,這個時候要是譴責(zé)謝賢,大家都于心不忍。
對于原本有機會有能力光宗耀祖并承擔(dān)父輩重大期望的人來說,天天出些不大不小的亂子,還得麻煩老爸四處托人求情,應(yīng)該會感到一點點羞愧吧。要知道,老爸生了兒子,不是用來丟自己的人的,為人子女者,可不慎乎?
任誰的爸都會希望自己的兒子成為楷模,至于愿意不愿意成為浪子回頭的楷模,則大有商量的余地了。
來源:南方都市報 作者:王小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