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5月24日電 飽受詬病,卻一直暢行無阻的車市“潛規(guī)則”之一“加價提車”,最近再起波瀾。自三月份上市后便銷售火爆的上海大眾途觀近日被指其加價行為違反物價管理條例,并涉嫌逃稅漏稅,遭到媒體及公眾質疑。
專家說法:加價不開發(fā)票涉嫌逃稅
5月18日,北京晚報以《俏車只認加錢預訂免談》為題,報道了部分緊俏車型加價1萬~7萬元銷售的消息。次日,央視經濟頻道在“第一時間”欄目推出對汽車加價問題的專題調查,直指上海大眾生產的途觀車型加價銷售,違反物價管理規(guī)定并涉嫌逃稅漏稅。節(jié)目指出,途觀的加價提車費在2萬元至5萬元之間,但提車費并不開具在汽車銷售發(fā)票內。在此情況下,以平均加價3萬元來算,經銷商每賣出一輛車就將偷逃4359元增值稅。途觀上市首月共售出6318輛,以此計算,偷逃的增值稅約在2776萬元左右。
節(jié)目播出后,不少媒體進行了跟蹤采訪,購車加價是否合理,加價部分,也就是所謂的“提車費”不開具相應發(fā)票是否涉嫌逃稅,成為人們熱議的話題。
北京市國稅局車購稅處有關負責人在接受北京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如果汽車經銷商不給“提車費”開具任何發(fā)票,因此流失的稅款將包括增值稅和車購稅兩種。以一輛銷售價格20萬元、排量在1.6升以上的車輛為例計算,如果加收3萬元“提車費”,經銷商少繳了17%的增值稅,買車人少繳了10%的車購稅,總計7590元。
北京市消協(xié)投訴部主任郎丹柯說,在供不應求的情況下加價銷售,并將其算作購車款,寫入購車發(fā)票中,算是一種合乎市場規(guī)律的行為。但目前的“提車費”既不算購車款,又強行加收,違反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侵害了消費者的公平交易權。
中國消協(xié)律師團邱寶昌在接受央視記者采訪時亦表示:在明碼標價之外又收取價款或是未標明的所謂服務費用,是價格違法行為處罰規(guī)定第十一條第三項明令禁止的。
加的不只是價
事實上,途觀并非加價購車的始作俑者。一些熱銷車型,從東風本田CR-V、 到后來的大眾速騰、高爾夫6,加價之風從未停止過。暢銷車加價提車儼然已成為業(yè)內的“潛規(guī)則”。
值得注意的是,盡管這些暢銷車確實存在產能不足,供不應求等情況,但人為因素不容忽視。全國乘聯(lián)會副秘書長崔東樹在接受媒體采訪時就表示,只要廠家加強管理,經銷商的加價行為并非不可避免,并直指部分廠商存在使用“饑餓療法”的行為,人為制造供應緊張和并趁機加價。
而從目前車市來看,“加價”已經不僅僅是經銷商牟利的手段,它還成為了一些車型的特殊“廣告”。由于汽車進入中國尋常百姓家的時間不長,國人對汽車的了解還不夠多,因此許多人在購車時,往往選擇“相信群眾”,以某款車的銷量好壞來作為是否選擇其的重要評判。因此市場上頻現(xiàn)這樣的怪象:越是需要加價的汽車,人們越是趨之若鶩,往往在就算加價也要等上兩三個月甚至更長時間才能提車的情況下,不少購車人也心甘情愿的掏錢。而一些經銷商吃透了消費者的這種心理,不免從中漁利。資深汽車專家蘇暉指出,如今的車型“加價”已經演變成了一些廠商合謀推出的“活廣告”, 成為提升品牌知名度、吊消費者胃口的營銷戰(zhàn)略。
如何破解車市“潛規(guī)則”
很顯然,“加價提車”損害了消費者的權益,但它在中國車市卻仍然暢行無阻至今,且有愈演愈烈之勢。盡管消費者對其多有指摘,甚至在網絡上發(fā)起過抵制活動,成立過諸如“反加價聯(lián)盟”等民間組織,但在暢銷車型供不應求的背景下,消費者的抗議聲顯得十分微弱。
而作為供貨方的車企,出于保障“訂單”的考慮,在加價提車的問題上也是態(tài)度曖昧。而且,與國外汽車廠商大都自己開辟經銷渠道不同,國內許多4S店都是由經銷商自己投資開辦,車企并不能完全控制經銷商的市場行為。
應該說,“加價提車”在根本上是供求關系不平衡的問題,但它在一定程度上也是監(jiān)管缺失的問題。畢竟產能不足、供不應求并不能成為損害消費者權益,甚至偷逃稅收的理由,相關部門有必要針對這一現(xiàn)象采取必要措施。但央視在節(jié)目中也指出,目前還沒有任何一個條文能夠解決這個問題,相關法規(guī)亟待出臺。
截止目前,上海大眾尚未就途觀經銷商涉嫌逃稅一事作出回應。中新網記者日前以購車者的身份致電上海大眾在北京及上海的多家4S店,詢問途觀相關情況。銷售人員均表示途觀目前現(xiàn)車緊張,而加價提車這項業(yè)務也已經停止。部分4S店甚至表示,自己店中從來就沒有過加價提車一說。 (中新網汽車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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