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24日電 中國的個稅起征點擬由現(xiàn)在的1600元/月調高至2000元/月。財政部部長謝旭人日前表示,明年財稅改革重點內容之一是推進個人所得稅改革,強化個人所得稅調節(jié)收入分配作用。
綜合此間媒體報道,全國人大財經委員會就審議個稅法修正案草案發(fā)表意見稱,應加快推進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改革,適時全面修訂個人所得稅法。
全國人大代表繆昌文認為,目前稅法規(guī)定的超額累進稅率不夠科學,應調整簡化級距,可避免對個稅起征點的頻繁調整,同時還能減少中等收入階層的稅負。他表示,對費用減除標準做臨時的修改固然重要,但進行更深程度個稅改革更重要。
中國稅務學會副會長安體富認為,目前中國個人所得稅征收采用分類法,對不同的收入采取了不同的稅率,但對納稅人不同的收入來源沒有考慮進去,容易造成高收入群體偷、漏稅問題,一定程度上減弱了以稅收調節(jié)收入分配的職能。
據(jù)悉,擬調高個稅起征點的一個重要原因便是近來物價指數(shù)的猛漲,個稅起征點能否隨居民消費支出和CPI漲幅而動態(tài)變化,也就是指數(shù)化是近幾年輿論一直關注的焦點,財政部有關負責人表示,目前尚有難度。
此外個稅起征點設定的重要依據(jù)之一便是居民消費支出,買房支出是否計算在內?這位負責人稱,居民基本消費支出應該包括吃、穿、住,但目前買房支出在我國的稅制體系下難以在消費支出中體現(xiàn)出來。有的國家實行綜合稅制,即以全部收入、綜合分析來確定應納稅所得額。我國現(xiàn)行的是分類稅制,即工資、勞務費、財產租賃費等分類計稅的辦法,這樣難以把民眾每一項支出都分門別類地計算清楚。此外起征點的設定主要考慮的也僅是城鎮(zhèn)居民的支出水平,如果將農民納入進來,按全國居民的平均支出水平計算,起征點還要大大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