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于軾先生最近關于限價房、經濟適用房的問題又發(fā)高論,主要是兩個觀點,一是限價房、經濟適用房的分配不是通過市場而是通過政府部門,因此容易滋生腐敗。二是大量搞限價房和經濟適用房,說不定會推高商品房的房價。(綜合近日各媒體)
不知茅先生高談闊論的時候是否關注過現(xiàn)實情況。據(jù)我觀察,在我所在的廣州,限價房在分配的時候采用嚴格的申報、審查、搖珠、投訴等程序,我不敢說其中完全消除了腐敗行為,但總體而言,大體做到了公平、公正、公開。而限價房對商品房的價格沖擊也已經顯而易見,在廣州金沙灣,商品房價格暴跌,無他,就是因為此地興建了大規(guī)模的限價房。這與茅先生的判斷截然相反。在發(fā)言之前,不知茅先生是否注意到這些事實,抑或是故意視而不見?
茅先生是研究經濟學的專家,應該知道按照經濟學的常識,如果某種商品在市場大量低價銷售,勢必對同類商品的價格造成沖擊,進而迫使這些商品降價。萬萬沒有在低價商品的沖擊下,同類商品反而會升價的道理。為什么在茅先生這里,這個規(guī)律就對商品房不起作用呢?
更令人費解的是茅先生的這番高論:“大量搞限價房和經濟適用房,大部分人沒有資格買經濟適用房只有買商品房,商品房自然就隨之減少,屆時房價是否會更貴則是一個問題。”我讀了幾遍,愣是沒看懂,如果沒有限價房和經濟適用房,去買商品房的人是多了還是少了?這個問題用腳趾頭也能想明白吧。但有了限價房和經濟適用房,買商品房的人反而會多了,這個因果關系借用愛因斯坦的大腦也想不清楚。這個邏輯簡直太奇妙了。
尊重事實、常識和邏輯是一名學者學術生命的一部分。身為知名學者的茅先生,為什么如此不珍惜他的“生命”?我注意了一下他發(fā)言的場合原來是中國房地產協(xié)會、廣東利海集團、2008中國泛北部灣房地產博覽會組委會等單位聯(lián)合主辦的“北部灣高峰”,終于恍然大悟,屁股決定腦袋,跟什么人坐在一起,就要給什么人講話了。(周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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