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4日電 據澳門日報報道,澳門廉署法律顧問胡家偉指證,歐文龍使用由大舅開通的秘密電話,主要與涉案三家承建公司和建筑公司負責聯(lián)絡,期間有兩名政府官員可透過該電話致電予被吿歐文龍。分析廉署調查人員搜集到的證物數據顯示,歐文龍在多項公共工程判給中有違法行為。
○五年八月查新明輝
負責在“歐案”中協(xié)助助理廉政專員陳錫豪反貪調查、在歐文龍“官邸”現場搜證的胡家偉昨日出庭作證。檢察官郭婉雯追問胡家偉,曾否分析歐文龍使用大舅陳潤佳開通的手提電話用途,以及涉嫌行賄歐文龍的新明輝建筑負責人“洗錢”迂回途徑的用意?
胡家偉指證稱,通過電話公司提供的通話記錄分析,歐文龍的確使用由其大舅陳潤佳開通的手提電話六六三一一×○,而且主要用于與三家涉案建筑公司的老板何明輝、鄧儉民和陳東生聯(lián)絡。三人可以通過該電話致電予歐文龍,但另一名涉案的公司負責人殷飛歷并無使用該電話與歐聯(lián)絡。根據該手提電話的通話記錄,在政府官員中,只有工務局城市規(guī)劃廳廳長丁思源和前運輸工務司司長法律顧問馮美蓮可以通過該電話直接致電予歐。
雖然工務局長賈利安、副局長李燦烽、前副局長陳漢杰和前建設發(fā)展辦公室主任羅定邦有通過該電話與歐文龍聯(lián)絡,但全部都是由歐致電給他們。
辯護律師施展鵬則質疑歐文龍是否只有一個手提電話與人聯(lián)絡?胡家偉稱,歐文龍直至○六年仍有使用六六三一一×○電話與他人聯(lián)絡,但一般的官員不會通過該電話致電予歐,只能通過另一個電話六六三八八×三與歐聯(lián)絡。
胡家偉又指出,廉署于○五年八月已接獲舉報稱,指新明輝建筑公司涉嫌賄賂政府官員取得工程,同月廉署人員搜查有關涉案公司。且有跡象顯示,新明輝公司不正當將錢撥入公司職員戶口,總數達數百萬元,屬公司的非正常運作。
隨后廉署深入調查該公司涉及特大賄賂案,由○五年八月開始,何明輝意識到被廉署調查,逐漸將“洗錢”的途徑變得迂回。
胡家偉指證批給違法
郭婉雯又追問,在“澳門蛋”和國際射擊中心首期工程招標中,有否提及后來的二、三、四期工程為獨立工程?以及澳門半島污水處理廠蓄水池擴建、機場污水處理站建造工程直接判給,是否存在違法行為?關閘廣場和地下巴士總站服務判給有否違法?
胡家偉指出,分析有關項目的招標文件,并無提及有后來的二、三、四期工程。
根據法律規(guī)定,若要直接批給予原承判公司負責后來的工程,需要在開標時說明有后的工程,否則會影響到工程公司在競標時的標價。若然在開標前列明有后來判給工程,競標公司定會以較低的價格落標,以取得后面更大的工程,顯示該工程的開標違反了七四/九九/M第四十五條規(guī)定。
他強調,澳門半島污水處理廠蓄水池擴建和機場污水處理站建造工程以直接判給予相關公司,由無相關建筑項目資格的通利公司獲判給機場污水處理站工程。由于關閘廣場和地下巴士總站的服務判給,應該根據第一二二/八四/M號法令有關規(guī)定判給,需要與專業(yè)公司磋商。但通利并無物業(yè)管理資格,將服務二判予南澳物業(yè)管理公司,明顯存在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