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8月22日電 國務院新聞辦公室今天上午就自然災害和困難群眾救助等情況舉行發(fā)布會,民政部常務副部長李立國在會上表示,對裹脅未成年人和殘疾人運用流浪乞討方式牟利的,屬于犯罪行為,在中國的刑法和社會治安管理處罰條例中要予以懲處。
城市流浪乞討現象是世界各國普遍存在的現象,中國政府對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實行救助管理制度,體現了對流浪乞討人員的關心和人性化的管理救助。在中國城市流浪乞討人員產生流浪乞討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貧困的原因,也有個別生活方式選擇的原因,還有脅迫他人進行流浪乞討而達到牟利目的的原因。
李立國介紹,民政部將在全國城鄉(xiāng)普遍建立以城鄉(xiāng)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為核心,輔之以教育、醫(yī)療、住房等各方面專項救助制度和臨時救助構成的社會救助體系,在流出地解決流浪乞討人員的流出問題。
對極少數選擇流浪乞討為個人生活方式的,加強教育和引導,使他們通過勞動就業(yè)來解決個人的生計問題。
實行救助管理制度,去年中國1000多個救助管理站在站內救助了70多萬人,在街頭救助了50多萬人,其中有10.5萬未成年人。
李立國表示,我們不贊成以流浪乞討為職業(yè),但對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進行管理救助,采取的是人性化的、關愛式的方式,勸導的方式。對于城市流浪乞討人員中的危重病人,各級政府都實行了醫(yī)療救助,并且民政部會同衛(wèi)生部等有關部門在前年專門下發(fā)過通知,做出過制度性安排,現在仍在執(zhí)行。(據中國網文字直播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