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休假制度改革的討論,已經成為社會普遍關注的熱點話題。從有關專家“放風”可能取消五一黃金周,到國務院公布《職工帶薪年休假規(guī)定(草案)(征求意見稿)》,已經為休假制度改革方案的最終出臺,做好了必要的鋪墊。昨天,由“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調整研究小組”起草的方案終于公布,開始征求公眾意見。
目前公布的方案的主要內容是,在以往三個黃金周中,取消一個(五一)、保留兩個(春節(jié)、十一),同時增加清明、端午、中秋三個傳統(tǒng)節(jié)日為國家法定假日,并將春節(jié)三天假期的起始時間提前到除夕。就此方案分析,國家法定假日由原來的10天增加為11天,而假期分布則由原來的三個七天長假,調整為兩個七天長假和四個三天短假(清明、五一、端午、中秋)。若參照最近幾年圍繞休假議題而出現(xiàn)的各種爭論,則不難發(fā)現(xiàn)這是一份在綜合、兼顧各種意見基礎上,精心掂掇、妥協(xié)而形成的平衡方案。事關公共事務,妥協(xié)不是壞事,否則一部分人稱心快意,另一部分人卻牢騷不平,公共決策就失去了公共性。日前,一家大型門戶網站就此次休假方案進行了一次網上調查,20多萬參與調查的網友中,有近80%的人對新方案表示了支持。以此為參照,在即將進行的官方征求意見過程中,這一方案也有較大的可能得到公眾的認可和支持。
但是,在對整體方案高度認可的情況下,還是有對具體細節(jié)安排的擔心和不滿,透過媒體或網絡有所反映。集中整理之后可以發(fā)現(xiàn),公眾對新休假方案的擔心或不滿,主要集中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表示春節(jié)假日只是提前,卻未增加,可能導致部分公眾,尤其是那些異地工作的農民工、新移民,無法盡興享受與家人團聚的歡樂;二是擔心取消五一長假之后,唯一一個適于旅游的十一長假,更會出現(xiàn)交通、景點人滿為患的災難;其三則是認為清明、中秋等傳統(tǒng)節(jié)日期間的三天短假,無法滿足公眾歸鄉(xiāng)祭掃或回家團聚的需要。
歸納這些擔心,其共同的特點是對長假的留戀和對短假安排的不滿?磥泶_如本報社評曾經分析的那樣,公眾雖然對黃金周制度多有不滿,但在假日安排和生活節(jié)奏方面,卻也對黃金周制度產生了一定程度的依賴。目前對短假安排的不滿,其實更多地緣于對這種新安排的不適。
但值得指出的是,在上述所有擔心或不滿中,都有一個本來非常重要的因素未予考慮,那就是“拿”在每個勞動者自己手中的帶薪年假。如11月7日本報社評曾經計算過的那樣,每個在一家單位連續(xù)工作一年以上的職工(這部分人應該占職工整體的大部),若集中使用最低5天的帶薪年假,都可以在“借用”雙休日的基礎上,自由組合出一個最少7天甚至9天的長假。而若在新方案下計算,職工完全可以在五一或某個傳統(tǒng)節(jié)日期間,自由組合出一個最少8天乃至10天的長假。無論是旅游或是回鄉(xiāng)祭掃、團聚,這都是一個可以相對從容安排的假期。而兩個長假、四個短假的公共假期,加上一個可以自由支配的5到15天的帶薪年假,大多數(shù)職工都可以組合出自己滿意的年度休假安排。
目前,帶薪年假這一重要的自主調節(jié)因素,卻基本沒有納入公眾對休假制度的評價,使得公共休假制度的安排,可能面臨著本來不必的眾口難調的窘迫。
造成這一局面的原因或許有兩個,一是很多人對自己單位遵守國家法律、安排職工帶薪年假根本不抱希望,二是很多人對帶薪年假這一新生事物還沒建立起概念和習慣。對前者,唯一可以寄予希望的,是國家在尊重勞動者基本人權的認識層面上,動用法律的強制力量,維護所有勞動者的合法權利,使各種成分、性質的用人單位,不敢以各種借口剝奪國家法律賦予職工的休息權。這也是本文題目強調“權利”的含義。至于后一種原因的解決則相對簡單,只要勞動者真正“拿”到了可以自主支配的帶薪年假,很快就會無師自通地學會自主安排自己的休假計劃。而本文之所以將“意識”也列入題目,只是想借此表示,現(xiàn)代社會之“現(xiàn)代”屬性之一,就是每個公民對自己生活的自由支配和自主安排。過去那種地一上凍便全村“貓冬”,或政府一聲令下便全民休假的強制性安排,與這種自由和自主并不相符。從這個意義上說,建立并逐漸強化自主安排自己生活的意識,并不僅限于休假和旅游。(張?zhí)煳担?/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