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5月23日電 新一期《人民論壇》雜志刊載文章稱,當前,一些官員老板式的“經營城市”和招商引資行為,所產生的負面影響已經大大超過其積極意義。文章認為,在老板式官員的背后,一方面是觀念的偏差,另一方面是體制、機制和政策的不完善,甚至是民主政治發(fā)展的不足。
文章稱,很多地方官員本身也不愿意像老板那樣去直接從事經營活動。對于招商引資,很多地方只是地方黨政主要領導有此想法,而更多的干部卻是視之為畏途,很多人被迫踏上了外出招商引資的征程。
文章指出,官員越來越像老板的背后有著深刻的體制原因。
第一、在現行政治經濟體制之下,政企分開的改革目標還沒有完全實現,政企之間的法治秩序尚未從根本上確立,政府干預市場、管制企業(yè)的權力仍然過多,中央對地方、上級對下級,最關鍵的考核目標、決定任免升遷的事項一直是經濟指標、GDP增長率為主。
第二、在政績考核的壓力下,地方官們自然不敢面對把本地重點企業(yè)搞砸、搞垮的責任,于是乎,確保支柱行業(yè)、抓住重點企業(yè)、千方百計的招商引資便成為黨政官員們工作的重中之重,同時由于當前我國政府行為邊界過于寬泛,參與微觀的經濟活動過多,這樣就使得“可為,不可為”的界限模糊,政府職能錯位。
文章說,因此,不能簡單地用思想觀念落后來解釋此類行為,也不能簡單地用高尚的品德情操來要求地方領導。其它地方的經驗很容易成為學習的榜樣,其它地方的領導干部因某種行為受到重視和晉升自然容易成為效仿的對象。
文章指出,剝離官員“雙重身份”需從四方面入手:
第一、制定科學合理的政績評價指標體系。不僅要考核地方的經濟標準,更要考核地方的社會、政治、文化、生態(tài)環(huán)境等指標;不僅要考核現實的發(fā)展狀況,還要考核歷史的發(fā)展過程。對于經濟發(fā)展水平不同、地理位置不同、歷史負擔輕重不同、資源環(huán)境秉賦有差異的地區(qū),要分類考核,不能用一個尺度要求所有的地區(qū)?己酥,不僅要充分聽取機關干部和企業(yè)家的意見,更要充分聽取普通百姓的意見。而且考核結果要與領導干部的提拔晉升結合起來。對于在艱苦地區(qū)工作的干部,上級機關要給予更多的關心,對于他們的提拔使用要一視同仁,有時甚至還要有所傾斜。
第二、完善公共財政體制,特別是要完善對于經濟欠發(fā)達地區(qū)的財政轉移支付和資源環(huán)境補償機制。上級機關對于經濟欠發(fā)達地區(qū),對于生態(tài)環(huán)境資源開發(fā)給予更多的補償;給予更多的財力支持,加大轉移支付的力度,提高其公共服務和社會管理的能力;對于人力資源開發(fā)、企業(yè)家培養(yǎng)、勞動力培訓給予更多的扶持。
第三、規(guī)范干部的行政行為,嚴格依法辦事,防止權力過大和濫用。老板式的經營城市和招商引資,之所以引起群眾的不滿,很多時候是少數領導干部的意圖強加給普通干部和群眾的結果。對于像土地征用、房屋拆遷、稅收優(yōu)惠、環(huán)境保護等政策性、法律性和程序性極強的決策,不少時候少數領導干部就可以拍著胸脯作出承諾,集體決策成了個人說了算?茖W決策、民主決策、依法決策被擱置一邊,他們的理由是特事特辦、急事先辦。項目不經過充分論證,不聽取群眾和專家的意見,不履行必要的程序,往往是“先上車后買票”,違規(guī)決策、失誤決策,不尊重群眾的權利,損害群眾的利益。
第四、建立順暢的民意表達機制,發(fā)展基層民主政治,讓老百姓能夠更多地參與公共政策的制定。嚴格來說,城市公共資源的主人是市民,官員是受托管理者,因此城市經營需要有官員、商人與市民的共同參與。但一些城市經營的活動過程不夠公開、市民難以參與,失去有效監(jiān)督經營過程常常偏離公共利益。關系老百姓切身利益的重大事情,必須讓老百姓能夠充分表達意見。決策之前要充分與群眾溝通協(xié)商。群眾參與公共政策制定的權利、意見表達的權利、對于公共權力的選擇權利和監(jiān)督權利,如果得不到落實,作為官員的公仆就很有可能變成主人,成為壟斷公共權力和公共資源的老板。 (作者龔維斌 系國家行政學院政治學教研部副主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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