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國從事多年企業(yè)管理工作的全美中華青年聯(lián)合會主席任向東對《國際先驅導報》指出,這說明中國經(jīng)濟飛速發(fā)展、國際地位日益提高以及對外交往的擴大,使美國聯(lián)邦調查局某些官員一貫鼓吹的“華人間諜陰謀論”找到了市場。
不過,他也特別強調,一些華裔專業(yè)人士在從事對華技術轉讓的同時缺乏對美國相關法律的了解及必要的自我保護意思,也致使自己一不小心官司纏身,陷入十分被動的境地。
形勢可能對孟曉東不利
而這種被動很有可能會在孟曉東身上出現(xiàn)。
在檢方的指控材料中,孟曉東被指控非法竊取了昆騰3D公司的許多產(chǎn)品,包括用于對戰(zhàn)斗機飛行員進行夜視狀況下精確訓練的軍用軟件,這些軟件被列入了美國防務類商品出口管制清單,需要特別許可才能對外出口。
美國政府的調查人員表示,此案可能還涉及其他人士,不排除有更多的涉案者接受調查。
加州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華人律師對《國際先驅導報》分析說,美國政府的起訴書中詳細列出了孟曉東從2000年至案發(fā)時的全部行蹤,甚至包括他的商務及私人電子郵件內(nèi)容,其中多處提到此案涉及的軟件技術,并顯示他有意在離開昆騰3D公司前往中國發(fā)展事業(yè),這對于被告爭取陪審團的同情十分不利。
而關于此類案件的結局,這位律師認為,“不外乎是被告與檢方達成認罪協(xié)議,被告就若干指控提出認罪以減輕可能的處罰,檢方則撤銷另外一些指控,避免案件可能敗訴而丟臉的局面!
如果所有罪名成立,孟曉東可能會被判以最長55年徒刑,還可能要被追加數(shù)百萬美元的罰款。
美國出口管制制度是幕后“罪魁”
華人商業(yè)“間諜”案頻發(fā)的背后。實際上蘊藏著中美在出口管制上的博弈,美國對華高科技出口管制問題也再度突顯
國際先驅導報駐洛杉磯記者曹衛(wèi)國報道 孟曉東商業(yè)“間諜”案爆發(fā)當天恰逢中美戰(zhàn)略經(jīng)濟對話在北京舉行,華人商業(yè)“諜案”頻傳的背后,實際上蘊藏著中美在出口管制上的博弈,美國對華高科技出口管制問題也再度突顯。
美國國會在10年前通過的《商業(yè)間諜法》以及誕生于冷戰(zhàn)時期的《出口管制制度》往往是美國當局對所謂的華人間諜案展開調查并提出起訴的依據(jù)。美國的出口管制制度主要由國會通過的《出口管理法》、商務部制訂的《出口管理條例》及一系列與有關武器及其技術出口管制相關的法律,對敏感的商用及軍用技術與產(chǎn)品的出口進行管理,被列入管制清單內(nèi)的產(chǎn)品或技術的出口都要事先向商務部申請許可,否則便會因觸犯法律而遭到起訴。
而實際上,管制清單的許多產(chǎn)品并非全部都是什么高精尖的技術產(chǎn)品,例如,不久前加州工程師麥大志及親屬五人被美國檢察機構指控共謀向中國輸出敏感的潛艇與軍艦技術資料等罪名,而事實上連美國官員也承認,麥大志等人收集的資料并不屬于機密,其中大部分都可以在互聯(lián)網(wǎng)上找到,只是由于涉案的技術資料被列入了“美國軍需品清單”,按規(guī)定只有向美國國防部注冊的外國政府代理人才能從事其輸出,檢察機構才有了起訴的法律依據(jù)。
美國司法當局對華人的偏見也是“諜案”頻發(fā)的深層次原因之一,在美國的不少華人學者在接受《國際先驅導報》采訪時認為,在美國有關當局眼里,似乎只要是在高科技行業(yè)工作或者能夠接觸到敏感技術的華人,就有充當間諜的嫌疑。
不久前,柏克利加州大學榮譽退休教授王靈智憤怒地對一家華文報紙指出,“美國聯(lián)邦調查局動輒把中國人定性為商業(yè)間諜,顯然是在李文和一案中遇挫后為自己挽回顏面的做法!
出于對中國成為軍事大國的“擔憂”,為防中國獲得敏感的軍事技術,美國商務部今年在放寬在化學、電子、通信、信息安全、航空航天等領域的出口管制的同時,又將另外一些高新技術納入了對華高技術出口的管制清單,其中包括高分辨率光刻設備、雷達系統(tǒng)、噴氣推進系統(tǒng)等。
最近20多家美國電子和軟件公司就聯(lián)名上書,批評政府為對華技術出口設限范圍過大,甚至連許多非軍事用途的技術也被列入其中,導致美國企業(yè)失去了在中國市場的競爭力,美國自縛手腳方妨礙了兩國商界的正常交往,而且執(zhí)行起來耗資巨大。
對此,美國商務部負責出口管理的主力部長帕迪拉上周四表示,當局正在認真聽取各方的評論和意見,對華出口管制政策會有所改變,但不會放棄。他也坦承,確認“可信賴”的記錄良好的中國用戶給美國出口帶來的機會將超過禁止軍民兩用技術出口造成的損失。但他不愿透露美國新的對華出口管制條例何時出臺。(來源:《國際先驅導報》;記者曹衛(wèi)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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