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5月9日電 據(jù)美國《星島日報》報道,3名華裔及2名亞裔的青少年感化局現(xiàn)任及前任輔導員,在無律師代表下入稟聯(lián)邦法院,控告舊金山政府及感化局管理層涉及種族歧視、性騷擾、無理解雇等罪,原告指被不公平對待、無故處罰,一名女原告更指遭恐嚇埋葬全家。
根據(jù)法庭文件顯示,3名華裔原告分別姓陳、錢及林(全部皆為譯音),另外兩名亞裔原告其中一名則為女性,分別住于舊金山、紐域(Newark)、康可(Concord)及列治文。案發(fā)時他們均為青少年感化局轄下的青少年感化中心(Juvenile Justice Center)的輔導員,負責輔導及看管中心內少年犯人。至于被告除了舊金山市府外,還包括感化局的8名管理層職員,原告指他們分別是白人或非裔。
舉報濫用暴力遭報復
法庭文件又顯示,多名原告分別于不同時間因其種族或性別被不公平對待,其中一名林姓原告更早于03年一名白人主管擔任他的上司后,便被歧視及擾騷。他在文件中披露,有高級職員曾多次對中心內少年犯人濫用暴力、無理毆打,他曾向更高的管理層報告,但后來卻受到報復。
該林姓原告又在文件中表示,于06年2月及6月,該名白人上司曾對他無理斥責(Reprimand),又在06年7月強迫他簽署一份36頁的文件,但卻不給予他足夠時間去閱讀文件,目的是找機會指責他不合作。
資深輔導員常性侵女同事
法庭文件又披露,案中女原告的一名資深輔導員男同事,經(jīng)常利用職權在肉體上及性方面占其它女同事便宜,當該女原告拒絕要求及向管理層投訴時,案中被告卻因為她的性別或拒絕男同事要求而不公平對待她。
至于其它原告方面,法庭文件指出,他們都因為族裔關系受到不同程度的歧視,其中一名姓錢華裔原告被無理斥責,姓陳原告因小事被停職30日,另一名亞裔原告亦被停職15日。
這5名原告現(xiàn)時在沒有律師代表下,集體入稟聯(lián)邦法院控告舊金山政府及8名管理層,要求召開陪審團聆訊,及賠償各原告的損失。
舊金山市府律師發(fā)言人接受該報查詢時表示,市府律師正研究案情,稍后會向法庭作出響應。
州參議院副執(zhí)行主席余胤良對于個別人士即使欠缺律師協(xié)助下,仍就歧視、性騷擾聯(lián)同入稟控告市政府,他說對市府感到失望,因為這顯示了原告認為案件證據(jù)確鑿。他又表示,關于對少數(shù)族裔或個人的性騷擾及歧視法例,舊金山早已寫得很清楚,既然已明文禁止,仍出現(xiàn)多名人士聯(lián)同控告市府,實在令人驚訝。
余胤良促聘律師增勝機
余胤良并表示,無論此案最后判決如何,舊金山政府應檢討所有程序,確保不會再出現(xiàn)此等指控。
最后余胤良忠告原告,若要指望官司有勝算,就要聘請律師代表他們出庭,他解釋謂,狀告市政府絕非易事,原告的對手是市府的律師團,若然原告沒有代表律師,就會處于不利境地,他寄望他們能透過小區(qū)組織找到合適的律師。(朱瑞良/周子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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