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6月12日電 美國國務院已要求美國駐各國領事館,在可能范圍內(nèi)加速處理學生簽證,使各國今年秋季留美學生能在開學日前到達美國。國務院在備忘錄中也說明,不得以規(guī)定以外的因素作為拒絕批準學生簽證的理由。
據(jù)當?shù)厝A文媒體報道,“九一一”后美國對非移民簽證審核嚴格,尤其學生簽證的緊縮最為明顯。例如申請人不得在開學前90天前申請,或者不得在開學前兩個星期前取得簽證,加上非移民簽證對男性申請人背景調(diào)查的拖延,和領事官員的過度小心,使許多外籍學生無法在開學前拿到簽證來美上學。
美國國務院在備忘錄中,要求美國各使領館非移民簽證組(NIV Section)放寬規(guī)定,可在學校開學90天前接受留學生的申請,力求今年秋季班每一位“合格”的留學生及交換學生學者簽證,都能在學校開學日之前,到學校報到注冊。
美國國務院稱,美國各使領館不得僅以下列六種理由拒發(fā)學生簽證:
一、不能因申請人的SAT或?qū)W業(yè)成績不佳拒絕。
二、不得因原居地有英文專修班,就拒絕申請人到美國學英文申請,只要確定申請人在念完英文后會回國,就可以發(fā)給M簽證。
三、不得因為申請人英文程度不佳,或托福成績差,就拒絕發(fā)給學生簽證,只要入學許可中,學校注明會提供英文加強班,就不能拒絕簽證。
四、不得因申請人要攻讀的是美國名不見經(jīng)傳的小型大學或社區(qū)學院,就拒絕其簽證申請。
五、領事不能因為學生簽證申請人的眷屬有問題,就不發(fā)簽證給申請人。
六、國務院鼓勵曾留學美國者重新申請學生簽證,不得因為當事人回美后攻讀同一階層學業(yè)而拒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