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11月22日電 據(jù)新華網(wǎng)消息,綁架殺害“千萬富翁”姜英武的“百萬富翁”吳士民、吳士偉兄弟,日前被包頭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quán)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chǎn)。
吳士民原系包頭市地稅局昆都侖區(qū)分局專管員。上個世紀九十年代初,吳曾停薪留職經(jīng)商,掙下百萬家產(chǎn)后恢復公職,做了一名稅務(wù)專管員。2004年3月,好賭成性的吳,在賭博中輸?shù)袅税偃f家產(chǎn)并欠下一屁股賭債。為償還賭債,他與堂弟吳士偉密謀綁架勒索平時與他們經(jīng);煸谝黄鸪院孺钨且擁有上千萬家產(chǎn)的姜英武。
2004年4月5日,經(jīng)過兩個月的準備,吳氏兄弟以找來幾個小姐為餌,將姜騙至吳士民的父母家,然后通過在茶水里放安眠藥,把姜迷昏綁架到吳士民在包頭郊區(qū)的一個農(nóng)場里。
期間,吳士民向姜索要50萬元,在錢款到賬后,吳士明指使吳士偉用電話線將姜勒死滅口,用柴油焚燒后又將其尸體拋在110國道烏蘭察布市興和縣境內(nèi)。
在該案中,除吳氏兄弟被判刑外,石家莊市公安局新華分局天苑派出所原指導員李敬新因犯收購贓物罪,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并處罰金1萬元。此外,法院還判處吳氏兄弟連帶賠附民事訴訟原告人(姜英武的家屬)近28萬元。一審判決后,3名被告人均表示不服,當庭提出上訴。(湯計、白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