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3月25日電 昨天有媒體稱:黑龍江省原政協主席韓桂芝將由市檢一分院提起公訴,并由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北京青年報今日報道,記者從北京市一中院了解到,他們目前還沒有受理此案,市檢一分院沒有給出明確的說法。后經記者了解,韓案專案組人員日前曾透露:韓案將由市檢一分院起訴,市一中院審理。
據介紹,該案是由最高人民檢察院反貪部門聯合北京市檢察院反貪部門聯合偵查,如果此案在北京起訴,韓桂芝將成為繼綏化市原市委書記馬德、原市長王慎義之后,在京審理的與“新中國第一大賣官案”相關聯的第3位黑龍江省高官。
據媒體報道,韓桂芝于2004年2月被中央紀委來人帶走,3月份被“雙規(guī)”。2004年6月10日,黑龍江省政協九屆七次常委會決定免去韓桂芝省政協主席的職務。2004年10月,中央紀委給予韓桂芝開除黨籍和開除公職處分。經調查,韓桂芝在任黑龍江省省委組織部副部長、部長、省委副書記期間,涉嫌利用職務之便,先后收受曹某、馬某、沈某、某公司董事長姚某等多人多次所送錢款共計人民幣950萬元,其中大部分涉嫌受賄。
另據報道,于2005年3月21日開庭審理的“新中國第一大賣官案”的主角馬德供述,他曾給韓桂芝送過80萬元。韓桂芝以馬德的名字把錢存入銀行,但存折卻送給了其妹妹——哈爾濱某局常務副局長。在韓桂芝受賄案中,她的妹妹、兩個兒子和兒媳都卷入其中。檢方目前并沒有對外透露案件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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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桂芝,女,生于1943年2月,大學畢業(yè)三年后于1968年到大興安嶺林區(qū)工作,一干就是20年。1988年,韓桂芝回到哈爾濱,先后任黑龍江省監(jiān)察廳副廳長、省委組織部副部長、省委副書記、省政協主席等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