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7月11日電 據(jù)光明日報報道,教育部和國家郵政局日前聯(lián)合下發(fā)《關于做好普通高等學校新生錄取通知書寄遞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采取措施確保高考錄取通知書投遞安全、準確、快速。
措施一:各生源所在省區(qū)、市級高校招生辦公室須在高等學校同批次錄取結束后三天之內將錄取考生名單以郵政特快專遞方式寄給有關高等學校。
措施二:通知要求有關高校須根據(jù)生源所在地省區(qū)、市級高校招生辦公室核準備案的錄取考生名單填寫通知書,并加蓋本校校章,使用郵政特快專遞、掛號信寄遞,寄遞時須使用郵政部門監(jiān)制的信封,收件人的姓名、地址、郵政編碼要填寫清楚、準確。
措施三:郵政部門收寄2005年具有普通高等學歷教育招生資格的高等學校錄取通知書郵件時,嚴禁積壓、捎轉或隨意退回。成人高等學校新生錄取通知書、研究生入學錄取通知書、高等學校寄發(fā)的與考生有關的其他郵件照此辦理。對因收件人姓名有誤、地址不詳、搬遷等原因造成無法投遞的郵件,郵政部門需協(xié)調當?shù)厥^(qū)、市級招生辦積極尋找收件人;如確需退回,應由收件人所在地郵局與有關高等學校商定退回事宜,同時將退回原因書面報告省區(qū)、市郵政局主管部門。(楊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