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人恐怕不會想到,湖南省郴州市原市委書記李大倫,竟然集“詩人”和“貪官”兩種身份為一身。據10月30日《瞭望東方周刊》報道,李大倫愛好文學,被稱為“官作家”,出過詩集《歲月如詩》。你瞧他的散文《感受郴州》:“我用激情的腳步觸摸、我用專注的耳朵傾聽、我用虔誠的心情拜謁、我用渴望的目光探求……”看上去很美吧?但當你知道那句“誰影響嘉禾發(fā)展一陣子,我影響他一輩子”,始作俑者就是他時,你或許也會惡心一陣子。
當“文化”成為貪官披在身上的“皮”時,這張“皮”還真有不少作用,讓人恍惚覺得“有風雅有才情”的官兒多少有點真情感在。也正如此,聰明的貪官于是傍上了“文化”,或“能詩會文”、或“著書立說”,讓“文化”幫他鍍上一層熠熠生輝的“金”。這層“金光”,別人看著敬畏,自己瞧著得意。
李大倫風光在位時就附庸風雅,從大上海邀請來一位經常在電視上出鏡的“文化大師”,“在蘇仙嶺下品茶說文”,以致當地媒體報道說,“關于散文,他們聊得最起勁;關于文化,他們聊得很深”……李大倫儼然覺得自己不是王安石,也是蘇東坡,不算柳宗元,也夠韓昌黎了?烧l能想到,正是這個李大倫,竟是個“五毒俱全”的腐敗分子,而且“數額特別巨大,手段特別狡猾,性質特別嚴重”。
類似的官場人物,并不止李大倫。早些時候,還出過一個李太銀。他還是中國作家協(xié)會會員,做過四川省某市市長,被稱為“市長作家”,創(chuàng)作過反腐小說《碑魂》、《夢魘》等。在小說中,他“發(fā)明”了一個著名的廉政公式“10-1=0”。后來他當上了省里的工商局局長,卻濫用職權為紅顏知己謀取私利,結果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
邊腐敗邊“寫作”的官員,通常以為自己“讀書破一卷”就能“落筆超群英”,這個就不多說了。問題在于他們用“文化”來求官護官、拿“作品”來貪財護腐。而失去制衡與監(jiān)督的巨大權力,是完全能夠導致其人格分裂的。報道說,李大倫獨愛《愛蓮說》,尤其那句“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漣而不妖”,時常引來“用以自勉”,而實際呢,卻正是“入淤泥而大染”。
不難看出,貪官不論如何風雅也是貪官。古時候有一個“風雅貪官”,在衙門前貼了四字聯“愛民如子,執(zhí)法如山”來裝點門面,夜里就有百姓給續(xù)了“下文”,成為“愛民如子,金子銀子皆吾子也;執(zhí)法如山,錢山靠山具為山乎”!只要看看他們的“瓊漿滿泛玻璃盞,玉液濃斟琥珀杯”,就不難知道他們“杯中藏太極、腹內孕乾坤”;光看李大倫一本《歲月如詩》當然看不出什么名堂,而看看他真正的創(chuàng)作,比如“誰影響嘉禾發(fā)展一陣子,我影響他一輩子”,比如“如果媒體來曝光,就把他們的照相機、攝像機砸了再說”,你就不難看出文化畫皮下的“真”來了。
當貪官披上文化的皮,無他,“重手拍蚊去,驚醒睡夢人”!
(來源:檢察日報,作者: 徐迅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