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上午8時,沈陽。
寒冷的隆冬,沈陽街頭罕見行人,但在沈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二樓外,卻聚集了眾多市民。這一天,是沈陽“1·18”爆炸搶劫運鈔車案件主犯張顯光受審的日子。已經(jīng)有近百名市民圍住了9號法庭,因為法庭的座位有限,還有七八十人沒能進入。
張顯光,黑龍江雞西市人,1965年生,身高1.72米,現(xiàn)年41歲。他25歲涉嫌第一次殺人,此后又糾集其兄弟、表兄弟,先后兩次在沈陽持槍搶劫銀行,隨著一系列搶劫案的發(fā)生,先后有10人的生命被無辜奪走,多人負傷。國家和私人財產(chǎn)共計330余萬元遭其搶劫。
銀行驚天大劫案
2003年1月18日,周六,17時50分,銀行的運鈔面包車準時停在了儲蓄所門前。
銀行內(nèi)部的押運員王宏海像往常一樣,提著兩個專用運鈔袋,走向運鈔車準備和車內(nèi)保安交接。然而讓在場所有人想不到的是,這個他們重復了無數(shù)次的“程序”被“轟”的一聲巨響打破。伴隨著震耳欲聾的爆炸,4個蒙面人快速撲向運鈔車……
8名銀行工作人員倒在血泊之中;銀行220萬元人民幣被搶;4個蒙面劫匪不見蹤影。
技術專家最后斷定:作案人是事先把爆炸物放置在儲蓄所門前的自行車后架上,等待運鈔車送接款的一剎那,遙控引爆,然后實施了搶劫。劫匪使用的炸彈威力很大,其沖擊力甚至把距離現(xiàn)場百米遠的柳祖江老漢“差點掀倒”。
作為距離爆炸現(xiàn)場最近的目擊者,柳老漢想起當時的情景,仍然渾身打顫,“我嚇得頭暈暈的,兩腿顫抖得厲害,不得不扶著身邊的電線桿子喘息”。
據(jù)柳老漢回憶,爆炸聲還沒有落地,他又聽見了開槍的聲音。隨后,老漢看到儲蓄所的門前,一個青年保安,面朝地倒下了。
與此同時,老漢見有三四個人從儲蓄所門前順著銀行的樓墻根朝南跑去。老人說:“其中有一人個子很高,手中拎著一個袋子。”
這是新中國歷史上,第一次發(fā)生歹徒使用炸藥搶劫銀行的惡性案件。
[1] [2] [3]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