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王先生每天坐公交車上班。在公交車上,他經?吹揭苿覶V上播放一首名叫《賣動公交》的卡通歌曲!斑@首歌曲是教育人們自覺遵守公交秩序,文明乘坐公交車的公益歌曲。配以卡通形象出現,它的確讓人覺得既可愛又寓教于樂。我認為,它為推動城市公交文明起到了很好的作用!蓖跸壬f。
前些時候,王先生發(fā)現,《賣動公交》推出了第二部。在這首歌曲中,有一句歌詞是這樣的:“小偷是用來蹂躪的啊,抓到會被菜葉子砸!倍诋嬅嬷,小偷被眾人狂踩,鼻青臉腫,身上被扔了不少菜葉子。王先生覺得,這段畫面以及歌詞處理得似乎有些不妥。王先生問記者,“蹂躪”一詞用得是不是有點過分?在公交車這個公眾場合里,打小偷的畫面是不是應該被刻畫得這么具體?
播放的頻率比較高
昨日,聽了市民王先生的反映,記者乘坐了306路公交車,從應天大街上坐到常府街下,總共耗時40多分鐘,在這段時間內,車上的移動TV播放了四遍第二部《賣動公交》。與其他欄目相比,頻率算是比較高的了。
記者注意看了一下,的確如王先生所說,《賣動公交》里唱道:小偷是用來蹂躪的啊,抓到會被菜葉子砸(字幕打在畫面下方)。畫面中,一群人踩著一名小偷,地上煙霧騰騰。小偷眼睛腫腫的、鼻下拖著兩條血印躺在地上,不一會兒,小偷就被菜葉子堆得看不見了。最后,小偷跌入深淵,喊著“饒命啊!”
因為移動TV在播放《賣動公交》時,字幕常常被滾動播放的信息所掩蓋;加上公交車上聲音多,比較嘈雜,乘客們幾乎都不太注意。
記者回到報社,在百度上搜索了《賣動公交》,出現了不少網頁,大部分都可以完整播放《賣動公交》這首卡通歌曲。但是,網上似乎并沒有出現有關于“打小偷”的爭論。
針對王先生反映的“蹂躪”一詞用法似乎不妥。記者查詢了《新華詞典》(2001年修訂版,商務印書館辭書研究中心修訂),上面解釋說,犤蹂躪犦踐踏:摧殘。比喻用暴力欺壓、侮辱。(例)中國人任人蹂躪宰割的時代一去不復返了。
讀者對此各有看法
《賣動公交》里打小偷的畫面,以及相關的歌詞到底用得妥不妥當?記者隨機做了一番調查。
支持王先生的:三江學院黨委宣傳部的吳江認為,偷東西自有警察來“收拾”,打人是犯法的,盡管打的是誰。小偷也是人啊,民眾沒有打小偷的權利。在公交車上播放這樣的畫面,不是一個文明社會所允許的。
南京大學化學化工學院大二的林凌立同學說,打小偷,從法律上說是不合適的,當然正當防衛(wèi)除外。此外,影響也不好,公交車上各個年齡段的人都有,這樣的畫面極易激發(fā)兒童的暴力傾向。
反對王先生的:南京曉網科技公司負責人於勇說,小偷實在是太可惡了,這年頭沒遭過賊偷的就剩孕婦肚子里的孩子了吧!見小偷就應該打,不打難解心頭之恨,對小偷仁慈就是對自己殘忍。公交車里播放了?那更好,估計小偷看見了,也不敢在公交車上伸賊手了。地鐵里、商場里,最好大街上也能播放。
瑞金路報亭的老板劉育紅說:“現在的小偷太猖狂了,偷人家東西當然該打,不打還能怎么辦?但不要弄出人命來,不打小偷,他們是得不到教訓的!
小偷應扭送公安機關
對此,江蘇南京義科律師事務所的董永斌律師認為,以暴治暴的方式是不妥當的。小偷也是公民,他的生命權是法律賦予他的權利,其人身權利同樣受到法律保護,任何人不能非法剝奪。抓到小偷應該扭送公安機關,打傷小偷是要承擔民事責任甚至是刑事責任的。
董律師說,民眾恨小偷可以理解,但是如果圖一時之快毆打小偷,就陷入了以罪制罪的惡性循環(huán),這是法盲的表現。只有通過法定程序給小偷定罪,才是對法律的尊重。“但是很可惜,這個觀念至今無法深入人心!倍蓭熣f。
南京市心理危機干預志愿援助中心張純主任認為,移動TV經常播放《賣動公交》里打小偷的畫面,對于天天坐公交車上下班的人來說,眼睛和耳朵每天都接受著這樣的視覺和聲音刺激,時間久了,這種每天強化的情景就內化到了人的大腦中。當人們逮住偷竊的小偷時,大腦中的第一反應就是出手打人。
昨天下午4點鐘左右,記者與世通華納移動電視傳媒集團(中國)有限公司取得聯系,并告知了南京市民王先生反映的情況。有關人士聽了后表示,將盡快向領導反映,如有消息,將與記者聯系。(作者:王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