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3時20分,申花足球俱樂部原董事長郁知非涉嫌職務侵占一案將在蕪湖市中院開審。據悉,這是上海社保案進入司法程序后,在安徽首起開審的案件,上海長寧區(qū)原區(qū)長陳超賢等案,安徽省檢方正在偵查中。
檢察機關認為,郁知非利用職務之便,非法占有本單位資金105萬元,用于支付個人購房款,數額巨大,應當以職務侵占罪追究其刑事責任。鑒于郁知非能主動供述司法機關尚未掌握的犯罪事實,起訴書同時認定其行為屬自首,可以從輕處罰。
蕪湖市檢察院公訴處處長梁英斌是該案的承辦人。梁英斌稱,通過提審,他感覺郁知非屬于那種想干事又很在乎名聲的人。每次提審時,郁知非都會痛哭流涕,非常后悔,認為走到今天這一步虧得很,實在劃不來。梁英斌說,郁知非的認罪態(tài)度一直很好。鑒于郁知非此前的認罪態(tài)度,庭審不會持續(xù)多長時間。
《新安晚報》供稿
- 律師說法
“愛面子讓郁知非‘犯錯’”
本報訊 昨日,郁知非的代理律師張鐵峰第四次走進蕪湖看守所。據張鐵峰介紹,與前三次會面一樣,郁知非一直淚流滿面。郁知非認為自己錯了,但沒有犯罪。
據悉,郁知非表示,黃浦區(qū)政府曾給他分了一套120平方米的房子,但他覺得助手辛苦,就讓給了助手。后來,區(qū)里重新給他物色了一套房子,并簽訂購房合同,房價是128萬,單位支付。房子就要拿到手時,開發(fā)公司卻變卦了,表示尚欠125萬元。郁知非一聽傻了,“這個情況我不曉得”。但開發(fā)公司堅持,“你委托的中間人來和我談的就是這個價”。郁知非找人進行了評估,房價也就100多萬。郁知非覺得很沒面子,怕人家笑話他,說郁知非買房子居然被宰。正好這個時候,來了一筆廣告款,公司找個理由就幫他付了80萬。過了一年多,開發(fā)商又催促,說還有25萬沒付。在這種情況下,郁知非就找個理由付了。
律師認為,公司“替”郁知非付了房款,雖然違反了程序,但從現有證據來看,這個案件不是簡單的侵占問題,而是涉及到對分房標準的理解和認定問題,從法律關系來看,認定侵占證據不是很充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