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云南省麗江市中級人民法院了解到,行兇導游徐敏超被控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近日被檢察機關起訴到麗江中院。據(jù)悉,9月18日,麗江市中院將對此案進行公開審理。
今年4月1日下午4點左右,徐敏超帶領由吉林省吉林市霧凇旅行社組團的“夕陽紅”旅游團隊一行40人到麗江旅游。因昆明導游彭麗萍(地陪)改變行程領客人進古城四方街,導致途中客人走散,為此,徐敏超與彭麗萍發(fā)生爭執(zhí)。當彭麗萍離開后,徐敏超走進古城四方街東大街古城食品公司門市專營工藝品店的商店內(nèi),向店主寸錫蓮詢問是否有刀。當寸錫蓮拿出一把長22厘米的匕首時,徐敏超趁店主不備將匕首搶到手,隨即用匕首將寸錫蓮刺傷。之后,徐敏超持刀向四方街廣場、新華街黃山下段跑了三百余米,沿途用刀刺傷游客及路人19人。當天下午4點33分,徐敏超在麗江古城新華街黃山下段58號居民家的臥室中被警方抓獲。
受傷的20人中,有15名外省游客,5名為本省其他州市在麗江的經(jīng)商人員。經(jīng)法醫(yī)鑒定:20名受害者中,重傷1人、輕傷3人、輕微傷15人、未達輕微傷1人。案發(fā)當天,徐敏超即被云南省麗江市公安局古城分局刑事拘留,4月5日經(jīng)麗江市古城區(qū)人民檢察院批準執(zhí)行逮捕。麗江市公安局古城分局偵查終結,7月9日以徐敏超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移送麗江市古城區(qū)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因案情重大,7月19日麗江市古城區(qū)人民檢察院將此案報送麗江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與此同時,20名受害者中目前已有7人向麗江中院提起了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其中的一位就是徐敏超搶刀商店的店主寸錫蓮。她也是這起案件中的第一個受傷者,她提出了四萬多元的索賠額;此外,傷勢最重的兩個小孩子———7歲的葉某和15歲的郁某也都提起了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在附帶民事訴訟中,徐敏超所在的吉林市霧凇旅行社也被列為了被告人。
徐敏超的父親徐長發(fā)介紹,1998年徐敏超上初三時因學習壓力大曾患過精神分裂癥;慘劇發(fā)生后也有人將案發(fā)原因歸咎為徐敏超個人“精神異!薄靼笗r徐敏超到底有沒有精神病復發(fā),成了大家關注的焦點之一,也是決定徐敏超命運的關鍵。
為了查明真相,2007年5月9日至6月18日,麗江市公安局古城分局特委托云南省公安廳對徐敏超做司法精神病鑒定。在云南省公安廳出具的《刑事科學技術鑒定》中,對此給出了明確的答復:“徐敏超作案時精神狀態(tài)正常,作案時意識清晰。當時有處于工作及生活壓力下的焦慮發(fā)作,未在精神病性癥狀的影響下作案,其實質(zhì)性的辨認和控制能力保持完好,對作案具有完全責任能力!(儲皖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