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打撈局被索取華天龍?zhí)栣尫疟WC金1億美元
2008年05月31日 08:46 來源:南方都市報(bào) 發(fā)表評(píng)論
馬來西亞一家公司以涉嫌違背合約為由,將亞洲最大的打撈船“華天龍”號(hào)的船主廣州打撈局告上法庭,法官下令船主須繳交6500萬美元保證金,才可以讓“華天龍”離港。21日,馬來西亞公司再次上訴,將釋放保證金提高到1.22億美元(約9.5億港元)。此案在香港排期待開審,預(yù)計(jì)官司要打4年。
有“亞洲第一吊”稱號(hào)的交通部廣州打撈局打撈船“華天龍”號(hào),是在今年4月到香港打撈被撞沉的烏克蘭補(bǔ)給船時(shí)被扣押的。
5月9日,法官曾當(dāng)庭支持“華天龍”被扣留在香港,此后,原告方再次上訴,法庭5月29日裁決提高華天龍釋放保證金至1.22億美元,廣州打撈局如無法籌得款項(xiàng),“華天龍”就無法獲釋。法庭指出,若訴訟判決被告賠償原告的金額比原告訴訟要求的金額低,原告要賠償被告籌集保證金的費(fèi)用。
昨日,廣州打撈局辦公室一位工作人員表示,并不清楚詳情,香港那邊有人在處理。 (記者 徐超 見習(xí)記者 葉楓)
【編輯:王賽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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