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里儲存著“中央警衛(wèi)局”等百余單位領(lǐng)導(dǎo)的電話。以此為偽裝,一個農(nóng)民冒充省市檢察長行騙
“為什么自稱是省檢察院副檢察長?”
“為了扎勢(陜西方言,意思為充面子)!
日前,因犯詐騙罪一審被判十二年徒刑的原偉民如是回答記者。因為充面子,原偉民走上了犯罪道路。用原偉民的話說,張口就是謊言,張口就能騙人,鄉(xiāng)鄰、親戚只要有人找他辦事,一個都不放過。
接訪接出假“檢察長”
2007年8月一天,一個中年男子匆匆走進陜西省渭南市公安局接待室,一進門就嚷嚷著要見局長:“我姓柴,蒲城縣東楊鄉(xiāng)人,是渭南市檢察院原副檢察長的朋友,我問你我娃什么時候能上班?”
局長一頭霧水,一邊安慰柴某,一邊了解事情的來龍去脈。
柴某說,“兒子警校畢業(yè)后,一直無法安置。2004年8月,經(jīng)人介紹認識原偉民,這個人門路廣。原偉民自稱是渭南市檢察院副檢察長兼反貪局長,和市公安局局長很熟,而且和勞人局關(guān)系也不錯,省公安廳還有熟人,安置個把人是小事,以請客送禮等名義要走3萬元!
意識到這可能是一起詐騙案,公安機關(guān)立即立案。很快,警方在渭南市開發(fā)區(qū)一處租住的房子里,找到了原偉民。
“你在哪里工作?”警察問。
“在渭南市檢察院!痹瓊ッ裾f。
“請出示你的工作證!
“我一個堂堂的副檢察長,你們這些小警察有什么資格看!”原偉民振振有詞。
“有些事我們需要了解一下,能到你的辦公室談?wù)剢?”警察的話還沒說完,原偉民臉色頓時煞白。
伺機物色目標
因為兒子安置的事,柴某和原偉民成了無話不談的朋友。2005年6月,原偉民主動告訴柴某:最近省上正在考察,可能要到省檢察院任副檢察長!拔疫@個人注重進步,家里一些事不能違犯政策,以免別人說閑話,影響不好!闭f話間,原偉民拿出手機指著號碼簿告訴柴某,前不久聯(lián)系上了老團長,現(xiàn)在是軍委首長。完了,原偉民還神神秘秘地再三叮囑,不要告訴別人。
看著手機號碼簿上赫然在目的“軍委首長”幾個字,柴某深感原偉民“能量”很大。有一次,原偉民有意無意地向柴某提起和電廠老總情誼很深,可以安置轉(zhuǎn)業(yè)軍人,并讓柴某幫著介紹。柴某想起本村唐某的兒子從西北政法學(xué)院畢業(yè)一直沒找到工作,就問能否安置?
沒想到,原偉民當(dāng)即應(yīng)承下來,稱可以先安排到電廠保衛(wèi)部,但需要5萬元活動經(jīng)費。于是,唐某先后送給原偉民7萬元,但兒子的工作卻沒有著落。
親家照騙不誤
2007年3月,外甥女給原偉民打電話說丈夫的弟弟因傷害他人被逮捕了,一聽是求自己辦事,原偉民一下子來了精神。
第二天,原偉民租了一輛轎車,并找了兩個人。他再三叮嚀二人,如果有人問在哪兒上班,就說他是省檢察院的,并讓兩人分別充當(dāng)司機和書記員。到了銅川,原偉民以犯罪嫌疑人家屬的身份走進公安局,簡單詢問了案發(fā)經(jīng)過。一切安排妥當(dāng),原偉民就給親家梁某打電話,讓到公安局門口來找他。
見了面后,梁某問司機原偉民在哪兒上班,司機說在檢察院。這時,原本有一些疑心的梁某徹底相信原偉民就是省檢察院副檢察長。這時,原偉民走出公安局告訴梁某,同案那兩個人打人行為也不嚴重,如果一起辦取保,手續(xù)費能少些;一個人需要2萬元,3個人一起辦3萬元就可以了。
聽了原偉民胸有成竹的表態(tài),梁某連忙給其他兩個犯罪嫌疑人家屬打電話,當(dāng)天就把錢如數(shù)交給原偉民。之后,原偉民又以送禮、口供有變、傷情鑒定費、保證金等借口多次索要11萬余元。
2007年8月,一直在家等兒子取保候?qū)徬⒌牧耗,等到的卻是法院的判決書,小兒子因傷害他人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年。
無人懷疑騙子身份
2008年3月18日,原偉民案在陜西省蒲城縣法院開庭。
庭審時,原偉民及受騙者對公訴人問話的回答,耐人尋味。
公訴人:“你在哪兒工作?”
原偉民:“我是蒲城縣三河鄉(xiāng)農(nóng)民,沒有工作!
公訴人:“那你為什么對抓捕的公安人員說,你在渭南市檢察院上班?”
原偉民:“我在胡說。”
公訴人:“你手機儲存的‘中央警衛(wèi)局、公安部、國家安全局、保密局、武警總隊某某師長’等160多個電話號碼是真的嗎?”
原偉民:“不是,那些人我不認識,根據(jù)報紙、電視瞎編的!
公訴人:“為什么要瞎編﹖”
原偉民:“扎勢,為了騙人。”
公訴人又問梁某。
公訴人:“你兒媳婦知道原偉民的身份嗎?”
梁某:“兒媳告訴我聽別人說原偉民在省檢察院上班!
公訴人:“你向兒媳的父母問過原偉民的身份嗎?”
梁某:“沒有。親舅舅呀,誰想得到!”
據(jù)辦案人員介紹,原偉民利用群眾對政法部門信任的心理,冒充省、市檢察長實施詐騙,其詐騙過程漏洞很多,稍有法律常識或者打聽一下就能識破。遺憾的是,本案被害人沒有一個到當(dāng)?shù)貦z察機關(guān)或其他部門咨詢過,沒有一個懷疑過原偉民的身份。(作者: 倪建軍 宋文 存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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