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南山大火案3消防人員瀆職
記者昨日從(深圳)市檢察院獲悉,南山“2·27”大火案中,公安局消防支隊南山大隊政委黃某某涉嫌濫用職權,原南山大隊防火科副科長曾某某涉嫌濫用職權和受賄、原防火科防火監(jiān)督員林某某涉嫌玩忽職守。這3名涉嫌濫用職權或玩忽職守的消防部門相關人員是被群眾舉報出來的。
今年2月27日,深圳市南山區(qū)南方金屬大廈一樓發(fā)生特大火災,導致15人死亡,3人受傷,造成經濟損失1400多萬元。根據(jù)省檢察院指示,深圳市院和南山區(qū)院抽調專人配合省院開展工作,介入事故調查。根據(jù)群眾舉報,反瀆職侵權局獲得深圳市公安局消防支隊南山大隊政委黃某某(副處級),原南山大隊防火科副科長曾某某(副科級),原防火科防火監(jiān)督員林某某涉嫌玩忽職守的線索,省檢察院指定將該線索移交市區(qū)兩級檢察院調查。
近日,檢察機關對林某某提起公訴,另兩案也已偵查終結并移送審查起訴。
市檢察院反瀆職侵權局檢察官介紹,今年辦理的反瀆職侵權案件中,有5件案件的線索來源于群眾的舉報,南山大火案是其中之一。
辦案檢察官稱,瀆職犯罪是“不揣腰包的腐敗”,其危害性不容忽視。今年反瀆職侵權局進一步加大了查處瀆職侵權類案件的力度,但是目前反瀆職侵權工作還遠沒達到形勢發(fā)展的需要,在管轄的42個罪名中,還有不少新領域、新罪名至今沒有觸及,或未有深入開展查處工作。
為此,檢察機關希望市民能夠大力支持反瀆職侵權工作,發(fā)現(xiàn)瀆職侵權犯罪的線索及時舉報。
經營報刊亭被索“茶水費”
市檢察院昨天透露,因群眾舉報被查處的還有郵政系統(tǒng)的兩名公職人員。他們涉嫌以“茶水費”為由,向報刊亭經營者要好處。
今年2月,深圳市檢察院接到舉報信稱:個別主管部門負責人在審批報刊亭過程中,向報刊亭經營者索要數(shù)萬元的“茶水費”,報刊亭經營者怨聲載道。
檢察院反貪局偵查二處接到交辦的線索后迅速展開初查,經一個多月的調查取證,查明了郵政系統(tǒng)兩名公職人員以協(xié)助郵政報刊亭經營者獲得新報刊亭指標及搬遷郵政報刊亭的方式,先后10余次通過中間人或直接向郵政報刊亭經營者以“茶水費”為名,收取好處費達人民幣30余萬元、在社會上造成惡劣影響的事實。
本周,檢察機關已對其中一名犯罪嫌疑人以涉嫌受賄罪提起公訴。(孫穎 孟廣軍)
圖片報道 | 更多>> |
|
- [個唱]范范個唱 張韶涵助陣破不和傳言
- [情感]男子街頭菜刀劫持女友
- [電影]《非誠勿擾》片花
- [國際]烏克蘭議員在國會比試拳腳
- [娛樂]庾澄慶說沒與伊能靜離婚
- [星光]小S臺北性感代言
- [八卦]江語晨與周杰倫緋聞成焦點
- [科教]南極科考雪龍船遭遇強氣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