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歲的湖南某大學學生李俊(化名)明年7月將大學畢業(yè),今年春節(jié)后他沒有按學校安排去統(tǒng)一實習,而是應其姐姐的一個朋友之邀,帶著另外4名好友從湖南老家趕到淮安洪澤,隨后便參加了當地一個以胡軍(化名)為首的黑社會團伙,聚眾斗毆、吸毒。昨天上午,李俊因犯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和犯聚眾斗毆罪,判處執(zhí)行有期徒刑七年,其他成員分獲4至16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實習大學生淪為黑社會小頭目
昨天上午8點30分,15名黑社會團伙成員在法警的解押下依次進入洪澤法院刑事審判庭。年僅22歲的李俊排在第4位。長達4個多小時的庭審結束后,記者單獨采訪了李俊。
據其自述,他就讀于湖南某大學,今年春節(jié)后學校就安排實習,因他姐姐在洪澤某KTV做領班,于是他在春節(jié)前來此看望姐姐。其間他認識了姐姐的一個好朋友李麗(化名),后來他才知道,李麗原是洪澤當地一黑社會“老大”胡軍的情人。春節(jié)后,他回到湖南后突然接到李麗電話,稱胡軍要在洪澤當地開一家最大的網吧與茶吧,要他帶幾個人到洪澤來幫忙,并給他匯去了2000元路費。于是學電子商務的他叫上4名好朋友趕到了洪澤。
隨后李俊等5人被胡軍安排在一家賓館里,后來胡軍干脆給他們租房居住,5人吃飯由胡軍安排李麗統(tǒng)一結賬,他們穿的衣服也由胡軍統(tǒng)一購買。因為其他4人都是李俊帶至洪澤的,不久李俊在5名湖南人當中也就成了頭頭。胡軍每月發(fā)給他們每人500至1000元不等的生活費,也是由李俊負責分配。李俊他們在洪澤整天出入各種娛樂場所,不久李俊便在他人的影響下開始吸食毒品。
他不住張望旁聽席上落淚的姐姐
在庭審中,記者發(fā)現李俊不停地轉頭向旁聽席上張望。宣判結束后,他告訴記者,那是因為他發(fā)現坐在旁聽席上不停掉眼淚的姐姐了。而談及自己的父母時,李俊眼里滿是淚水。
他告訴記者,他的家庭在湖南郴州還算是富裕的,擁有一個酒樓,每年有10多萬純收入。他原已決定今年5月4日離開洪澤回湖南的,但3日是他的生日,當晚胡軍在洪澤縣城一酒吧內為他慶賀生日時,與洪澤當地人發(fā)生了斗毆,本地人被打跑。在隨后的兩天里,胡軍又安排他們5名湖南人及其他20余名社會閑雜人員,手持統(tǒng)一購買的砍刀四處尋找對方砍打,導致對方4名人員受傷。5日凌晨,雙方再次約定在洪澤城區(qū)十一萬變電所附近“打一場”時,被聞訊趕至的民警抓獲。
民警在對該起聚眾斗毆案件偵查過程中發(fā)現,2008年春節(jié)后至2009年上半年,胡軍糾集社會閑散人員、刑滿釋放人員,逐步形成了以其為組織領導者,以李俊為骨干,以另外13名社會閑雜人員為參加者的,結構較為穩(wěn)定、基本成員固定的黑社會性質組織。該組織成立以來,通過發(fā)放高利貸、強占縣城渣土市場、敲詐游戲室等一系列的非法活動及經營汽車租賃公司等獲得了巨大的經濟利潤。所有收入均由胡軍統(tǒng)一支配,一部分用于維持其經營活動的有效運轉,另一部分則用于其組織成員食宿、工資、獎金、辛苦費、購物、高檔娛樂和吸食毒品等支出。該組織成立以來,多次有組織地聚眾斗毆、尋釁滋事,在洪澤縣城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群眾反響極其強烈。
在宣判過程中,記者驚訝地發(fā)現,15名團伙成員中竟然有12名80后,其中還有一名是1990年出生的。年齡最大的胡軍也才31歲,而其團伙所犯罪行則包括了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聚眾斗毆、非法買賣槍支、運輸毒品等八項。該案審判長、洪澤法院刑庭庭長楊青在接受記者采訪時稱,打黑除惡專項斗爭就要求“打早、打小”,洪澤公安警方對這批黑社會性質組織果斷采取措施,以胡軍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形成時間僅一年多就被一網打盡,如果任其蔓延下去,就不會是現在的判決結果了。(通訊員 余增明 趙德剛 戚壽猛 本報記者 朱鼎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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