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7月10日電 由于陳水扁羈押將在7月25日屆滿,臺北地方法院合議庭將在今天(10日)召開延押庭,決定是否第三度延押陳水扁。
據(jù)臺灣媒體報道,聽取陳水扁、公設辯護人及檢方的意見后,法官再著手撰寫裁定書,延押與否的結果最快下星期揭曉。
從6日至10日,陳水扁涉及公務機要費案、龍?zhí)顿彽匕浮⑾村X案、南港展覽館案和檢方追加起訴的兩項索賄案連續(xù)開庭,法院特地排定其中4天,讓其與部屬和兒子陳致中進行了對質,扁自始至終保持緘默。
同樣作為被告的扁妻吳淑珍,因痔瘡復發(fā)出血,引發(fā)低血壓、嗜睡等癥狀,9日被緊急送醫(yī),目前意識清楚,仍在住院觀察中。由于時值延押庭前一天,也引發(fā)國民黨“立委”邱毅質疑,“悲情戲要很高潮!”
另據(jù)悉,因增列為偽證罪被告而被境管的扁女陳幸妤,8日已將戶口遷到高雄市。陳水扁此前曾寫信給馬英九“求救”,馬公開回應說,體會父親愛女心切的心情,但不能干預司法。
特偵組依涉嫌貪污及洗錢罪起訴陳水扁,去年12月30日臺北法院依涉犯重罪、有逃亡及滅證串供之虞,裁定羈押陳水扁但不禁見。北院今年3月3日和5月11日先后裁定延押2個月。
按照島內(nèi)相關法規(guī),犯最重本刑10年以下之罪的被告,審判中羈押不得超過3個月,若法院認為有繼續(xù)羈押必要,可延長羈押,每次不得超過2個月,延押以3次為限。但陳水扁被控多項貪污犯行,而且最重本刑為無期徒刑,若法官認為有必要,即可延押,不以3次為限。
雖然陳水扁四大弊案已接近審理的后半段,但全案還沒有辯論終結。特偵組為了讓扁案一審盡快宣判,已決定在判決后才偵結二次金改案,再追加起訴兩項收賄重罪。一般預料,陳水扁至少還會再被延押兩個月,直到全案宣判。
由于挺扁團體不斷威脅陳情抗議,特偵組也是壓力上身加快偵辦進度。陳水扁本人的態(tài)度極度悲觀,聲稱對于延押庭已經(jīng)做好心理準備,認為自己會“被關一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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