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9月1日電 據(jù)臺灣媒體報道,臺灣檢方偵辦機要費案衍生偽證案,起訴陳水扁家族4人以及前101董事長陳敏熏,今天下午4時臺北地方法院作出一審宣判:扁妻吳淑珍判刑2年,減刑為1年;扁子陳致中、女兒陳幸妤、女婿趙建銘判刑1年,減刑為6個月;陳敏熏拒不認罪,判刑1年6個月,不減刑。
檢方在7月17日共起訴5人,除了吳淑珍是教唆偽證罪,其余4人均為偽證罪起訴。但是檢方對扁家4人并未具體求刑,并請求法官減輕其刑,反倒是陳敏熏在傳訊時否認作偽證,檢察官在起訴書中未對她有所寬容。
陳致中、陳幸妤等人持發(fā)票報銷機要費金額,分別為陳幸妤175946元、陳致中86944元、趙建銘78461元,在審理過程當中,陳幸妤坦承作偽證,6月23日遭限制出境,陳敏熏則是不認罪,8月27日遭限制出境,吳淑珍坦承教唆兒子、女兒、女婿謊報發(fā)票因公支出,陳幸妤、陳致中也坦承為父母作偽證,有利于請求緩刑。
臺北地方法院8月13日傳訊吳淑珍、陳致中、陳幸妤、趙建銘及陳敏熏等人開庭,吳淑珍強調(diào)偽證案是她一手造成,很后悔因自己對法律不了解,連累到子女、女婿,法官要判她什么罪都沒有意見,因為“連她都無法原諒自己”,并懇求法官讓3個年輕人有貢獻社會的機會,律師也為陳幸妤姐弟、趙建銘請求緩刑。
陳幸妤遭限制出境,留學計劃因此暫時破滅,日前傳出她南遷臺南,確定要到距離小叔趙建勛診所不到十分鐘路程的一成牙醫(yī)診所任職,今天第一個上班日卻不見她的蹤影,盡管一大早就有6、7名便衣刑警在診所外待命,就是不見陳幸妤的蹤影,可能不想讓陳幸妤在臺北上班時被追著問的情況重現(xiàn),包括診所方面都相當?shù)驼{(diào),可見院方對陳幸妤保護到家。
至于陳敏熏,她在今年4月2日在臺北地院作證時,證稱沒有跟吳淑珍談過這件事,找吳淑珍主要是“談心”,吳淑珍或陳水扁并沒有答應讓她擔任大華證券董事長,也沒有向前“財政部長”林全提過要爭取大華證券董事長,明顯與先前不符,也與其他證人說法有出入,她出庭當天具結(jié)后已構(gòu)成虛偽陳述。
檢方起訴吳淑珍以及陳致中、陳幸妤等人,但請求法官減輕其刑,由于陳敏熏日前遭傳訊時否認作偽證,因此檢察官在起訴書中并未對她有所寬容。陳敏熏在8月27日辯論終結(jié)時,在庭上還大發(fā)牢騷,對當年開發(fā)金之爭敗陣激動的說,“都是一群男人欺負我,我就是不爽啊!這是女人的尊嚴”,讓旁聽媒體見識她嬌嗔又強悍的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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