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9月24日電 臺灣高等法院今天上午對陳水扁家族弊案二審法官進行分案抽簽,最后抽中彭幸鳴擔任受命法官,鄧振球擔任審判長,潘翠雪為陪席法官。
據(jù)臺灣中廣新聞報道,扁案移審高院,經(jīng)過抽簽后,合議庭由鄧振球法官擔任審判長。鄧振球法官,過去擔任過檢察官,在高院服務(wù)九年多,曾經(jīng)審理的重大案件,包括宋七力案等,也在臺開案王令麟聲押庭中,駁回檢方裁定,讓王令麟以1500萬元交保候傳。
鄧振球,中興大學法律系畢業(yè),輔大法律研究所碩士,曾經(jīng)擔任屏東和新竹地檢署檢察官,新竹和苗栗地方法院庭長,以及司法院調(diào)辦事法官,2000年7月進入臺灣高等法院擔任法官。
當年渲騰一時的宋七力案,原本一審被告宋七力被判七年有期徒刑,不過,二審合議庭卻改判無罪,當時鄧振球就是承審的陪席法官。另外,轟動一時的東森案,遭到聲押的王令麟被臺北地方法院裁定1500萬元交保,高院駁回檢方抗告,當時的合議庭受命法官,就是鄧振球。
另一方面,鄧振球在民間司法會的法官評鑒,曾經(jīng)獲得80到84分的優(yōu)質(zhì)成績。這次負責審理扁案,他在庭上的一言一行,都將會是各界矚目的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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