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臺北縣長周錫瑋。 中新社發(fā) 孫自法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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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臺北縣長周錫瑋。 中新社發(fā) 孫自法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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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wǎng)7月30日電 臺北縣長周錫瑋及縣長辦公室主任麥安懷被臺灣某周刊報道指收受賄賂、集體貪瀆,周錫瑋對此表示“絕無此事”,并提出若有任何證據(jù),歡迎提供檢舉,同時委托律師遞狀控告該周刊。
據(jù)“中央社”報道,島內(nèi)某周刊報道說,檢調(diào)掌握事證發(fā)現(xiàn),麥安懷疑似收受某公司饋贈的兩輛價值數(shù)百萬元的奔馳車,還有縣府人員向該公司索取千萬元疏通費,打點高層更動招標內(nèi)容。而周錫偉擔任縣長之初,也曾接受該公司提供百萬元休旅車作為縣長座車。
周錫瑋今天表示,有無收受應由事實認定,如有收受可從相關單位的登記資料中查出。如果有任何證據(jù),歡迎提供檢舉,請檢調(diào)查清楚。至于公務車,周錫瑋強調(diào),是縣府購買的縣長座車。
對于外界傳聞,周錫瑋表示,今年初便有人散布謠言指縣長收受兩部轎車,之后相關單位調(diào)查發(fā)現(xiàn)結果與事實不符,該案已于2月3日澄清簽結。
臺北縣長周錫瑋、縣長辦公室主任麥安懷不滿該周刊報道兩人卷入貪瀆弊案,今天委托律師前往臺北地檢署,遞狀控告壹周刊總編輯裴偉等三人加重誹謗罪。告訴狀指出,該周刊未經(jīng)查證的不實報道,其內(nèi)容大多憑空捏造或以問句方式暗指周錫瑋收受賄賂、圖利廠商,嚴重損毀周錫瑋名譽。
周錫瑋委任律師指出,不排除對其提出民事訴訟,具體求償新臺幣5000萬元,麥安懷也表示,將考慮要求賠償30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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