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8月3日電 機要費案“懸案”有解?臺當局“總統(tǒng)府”高層人士指出,馬英九已指示相關人員全力協(xié)助司法偵辦,目前正將機要費卷證的機密等級進行分類,有的采降密方式,有的則直接解密,最快下周就會對外公布。
據臺灣中時電子報報道,臺“監(jiān)察院”1日重新開張,將優(yōu)先調查鐽震案、機要費案等扁當局重大弊案。其中,陳水扁家庭涉入的機要費案,偵查期間被前陳水扁列為絕對機密,因程序杯葛停擺一年半幾成懸案。
“府方”權威人士表示,為還原機要費案真相,馬英九已指示“視不同情形、做不同處置”。
所謂“不同情形”,意指機要費每項卷證的機密程度可能不同,“不同處置”則是將每項卷證分類,再視機密程度,用直接解密、降低機密等級兩種方式解套。
“總統(tǒng)府”相關人士說,在馬英九的指示下,“總統(tǒng)府”秘書長詹春柏正將機要費案卷證逐一檢視分類,不屬機密的就解密,不是絕對機密的就降低機密等級,目前作業(yè)尚未完成,近日就會完成分類,再由馬英九親自裁定。
馬英九日前出席“總統(tǒng)府”大法官提名審薦小組會議時,特別提及機要費案。他意有所指地說,大法官會議針對機要費“釋憲案”的627號解釋,有關地區(qū)領導人的“機密特權”,每項解釋都對相關法律、“憲政”問題,有關鍵性的影響,真的非常重要。
陳水扁任內要求法院返還機要費案扣押物案,卸任后,“高院”駁回其抗告,認定扁當初核定的“絕對機密”是無效的行政處分。核心幕僚說,“當初如果沒有釋字解釋,確定了‘機密特權’,現在司法偵查的狀況可能會不同。”在“高院”駁回扁抗告后,馬英九指示將絕對機密解密及降低機密等級,全力協(xié)助司法調查,機要費案水落石出指日可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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