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1月12日電 陳水扁11日晚間8點在羈押庭上控訴法警,表示自己在從特偵組移送臺北地方法院途中,遭到法警不當毆打。對此,讓負責移送的法警相當不以為然,喊冤強調移送的全程都有媒體鏡頭在拍,法警要怎么打人?另外特偵組也出面澄清,拿出一段陳水扁從上手銬到下樓的畫面來證明,根本就沒有他口中的“打人事件”。
據臺灣“今日新聞”報道,11日下午4點半,陳水扁結束偵訊后,在特偵組二樓門口被銬上手銬,接著在法警、隨扈和律師的陪同下下樓,要移送法院。當時正準備步出特偵組的陳水扁,突然高舉戴著手銬的雙手,高喊“臺灣民主”萬歲的舉動,驚動在場得所有人。
第一時間,執(zhí)勤法警將情緒激動的陳水扁推進車里,可能是因為力道稍微大了些,法警的舉動被陳水扁解讀成“毆打”,并在羈押庭上提出控訴,要求到臺大醫(yī)院“驗傷”。
對此,法警們私底下苦吐水,喊冤說“他就把他手這樣壓讓他上車,這樣壓也有事?”還有法警們氣憤的說,“很想打他啦!但是不敢動他啦!他們全家都是紙糊的,360度角度全部照到,誰敢去動他?”
法警們一再強調當時有多只眼睛在看,他們怎么可能隨便出“毒手”,更何況是一個資歷長達20年的老法警,更不可能這樣就傷了陳水扁。
吞不下這口氣的法警表示,“根本就沒事嘛!自己在那邊啊…啊…鬼吼鬼叫,(頭)按下去,要他走進車子的時候就把他頭稍微弄一下,怕他去撞到,就這樣而已,哪有怎樣?”
對此,國民黨“立委”邱毅也表示,依照他的經驗判斷,“不可能有所謂的毆打,絕不可能!我認為,這樣的指控太超過”。
邱毅并強調,陳水扁離開法院院區(qū)驗傷充滿“變量”,因此,他擔心猶如“319槍擊案”的事件可能會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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