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片:11月12日,臺灣所有報紙都在頭版及其它版面重要位置刊登陳水扁被聲押的消息及相關新聞報道。 中新社發(fā) 黃少華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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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片:11月12日,臺灣所有報紙都在頭版及其它版面重要位置刊登陳水扁被聲押的消息及相關新聞報道。 中新社發(fā) 黃少華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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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wǎng)12月11日電 陳水扁因涉嫌多起弊案被羈押禁見已滿一個月,經(jīng)過誣告、禁食、就醫(yī)、寫書作詩等眾多眼花繚亂的“過招”后,隨著特偵組準備近期首批偵結起訴,陳水扁食量大增,體能逐漸恢復,正積極養(yǎng)精蓄銳,化身“陳大律師”迎戰(zhàn)未來的官司。
養(yǎng)精蓄銳 “監(jiān)獄作家”產(chǎn)量大
據(jù)臺灣媒體報道,在臺北看守所的陳水扁11月27日結束只喝水不吃東西的禁食后,經(jīng)過數(shù)天食用加鹽清粥調養(yǎng),12月1日正式成為所方官員眼中的“正常被告”,三餐飲食都與其它被告或受刑人一樣,吃著由雜役從廚房打來的飯菜。所方透露,編號2630的阿扁,不僅生活正常,而且胃口特好,與之前禁食判若二人。
每天午、晚餐固定的三菜一湯,不管葷素或菜色,扁幾乎都吃光光,只差沒有把菜湯汁喝掉。這只是菜、湯而已,飯量更是不得了,所方不管收容人的飯量大小,一餐給的干飯就是制式的一碗,相當于一般泡面碗,是家用飯碗的二碗半至三碗的量,而扁每餐吃到碗底朝天。
陳水扁胃口越來越大,身體狀況越來越好,連“夢想”都多了起來,幾乎天天在禁見房里振筆疾書,不僅要寫情詩做詩人、寫書成作家,還要寫歌當詞作家。
繼完成《獄中對話》、《臺灣獨立》兩本書及《給家后》、《收不到的情書》兩首詩后,12月8日陳水扁又透過律師發(fā)表了一首《臺灣之歌》,繼續(xù)鼓吹“臺獨”。其律師更預告,扁辦可能會找人把這首歌譜曲,成為未來挺扁活動的主打歌。
被押30天來,陳水扁努力把自己打造成“監(jiān)獄作家”的形象,但根據(jù)看守所的規(guī)定,收押禁見的人寫的東西絕對不能帶出去,因此陳水扁的兩本著作恐怕得等到解除禁見之日,才能夠攤在陽光下。
眾叛親離紛倒戈
與此同時,扁家弊案整個偵查過程可說相當順利,并且不斷有新的證據(jù)和料爆出。臺灣文化大學教授姚立明日前爆料扁家在日本藏300億元(新臺幣,下同)新臺幣的資產(chǎn),他接受傳喚時表示,一切都有憑有據(jù),還希望扁可以簽查賬授權書來跟他對質。
陳水扁的親人或親信在遭羈押后,也被突破心防紛紛坦白交待,以求自身減輕刑責,結果形成眾叛親離的局面。
例子一:前“總統(tǒng)府”出納陳鎮(zhèn)慧,傳將轉為污點證人,已供出大量扁珍的犯罪事實,包括匯往瑞士的7億元、由國泰世華銀行轉往元大集團寄放的現(xiàn)鈔7.4億元、元大金控送扁珍2億元,等等。這些證供,令扁家弊案獲得重大突破。陳鎮(zhèn)慧其后獲無條件釋放。
例子二:涉嫌私吞1億多元的蔡銘哲,以及新竹科學園管理局局長李界木,已“反戈一擊”,除答應將存在海外的1.3億元,匯回臺灣特偵組指定的銀行戶口,更承諾指證扁珍的不法情事。蔡、李二人在投誠后已獲準保釋回家。
例子三:吳淑珍的胞兄吳景茂在被羈押53天后,于11月29日獲準以200萬元保釋?上攵瑓蔷懊匾颜泄,否則就不會重獲自由。吳對媒體不否認助其妹轉移7.4億到元大集團,并說,如時間從頭來過,他絕不會幫妹妹做這件事,其他則不愿多談。
例子四:臺灣中信金控前副董事長辜仲諒,在龍?zhí)锻恋匕竿高^蔡銘哲、蔡銘杰兄弟,向吳淑珍支付4億元“傭金”,共涉及六弊案。辜在逃亡日本兩年后,經(jīng)特偵組再三勸說,于11月24日返臺,接受問話后以1億元保釋獲釋。辜的供詞,肯定又是扁珍弊案的另一個大突破口。
臺灣前“總統(tǒng)府”副秘書長馬永成也以新臺幣50萬元交保,成為陳水扁家族弊案獲釋的第八人。他在接受偵訊時,對于檢察官的問題有問必答,坦承當初機要費及機密費的不實核銷,全都是在陳水扁夫婦指示下辦理。
此外,扁家在美國洗錢情資又有驚人進展。特偵組接獲美國司法互助公文顯示,扁子陳致中確實是總資本7億元的大華超市的大股東受益人,投資金額很可能是扁家另一筆貪污錢。檢方將派檢察官赴美,以取得更詳盡的資料。
最快本周五偵結起訴
最新消息指稱,臺灣特偵組偵辦陳水扁家族首批四大弊案已進入結案倒計時,有關機要費案、洗錢案、南港展覽館案、龍?zhí)顿彽匕傅钠鹪V書草稿已由各承辦檢察官撰寫完畢,待臺當局“檢察總長”陳聰明核閱后,會將四部分犯罪事實、證據(jù)法條連結,以一份起訴書對外公告。
據(jù)悉,正式起訴書的厚度將高達數(shù)百頁,有附表說明扁家詐領機要費的金額,但確實頁數(shù)未定。臺灣媒體此前發(fā)現(xiàn)有40箱A4紙運進特偵組,做為印起訴書之用。
特偵組有人連夜加班,希望趕在周五(12日)結案。不過由于案件較復雜,除了起訴書之外,附件及證據(jù)清單細節(jié)繁瑣,何時能整理完成這些數(shù)據(jù),以及陳聰明批示時間等都是周五能否偵結的變數(shù)。
隨著越來越接近收網(wǎng),“陳水扁可能會被判多少年”成了島內媒體熱議的話題。外界普遍認為,陳水扁及妻子吳淑珍兩人涉及貪污等多項罪名,可能被求處重刑。扁子媳陳致中、黃睿靚及吳淑珍胞兄吳景茂夫婦長期幫扁家洗錢,也可能被求刑。
有島內政治評論家表示,在一罪一罰的前提下,陳水扁有可能被判到最高刑期30年。由于10年以上是重罪,判完之后仍將關押在臺北看守所,也就是說陳水扁可能將會一直被關到一審、二審、三審,甚至關完最后的刑期。
不過特偵組內部針對陳水扁求刑卻面臨兩難。此前,臺當局前“調查局長”葉盛茂已被法院重判十年。由于陳水扁身份特殊,如果是30年以上刑期甚至無期徒刑,難保不會引起綠營群眾的反彈。但是若重重拿起,輕輕放下對于司法的威信卻又是一種戕害。
兩年前,檢察官陳瑞仁起訴機要費案,雖然指出吳淑珍犯下偽造文書和貪污兩罪,卻沒有具體求刑。然而,兩案狀況有所不同,如果特偵組比照辦理,把球丟給法院,恐怕會招致很嚴重的批評。倒是陳水扁很有“自知之明”,當從律師鄭文龍?zhí)幍弥~盛茂的下場后,他表示已經(jīng)不指望自己會被放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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